行業資訊2019/11/25

教育App開發須於明年1月底前完成備案 公眾可查詢監督

教育部網站11月22日釋出通知,請各單位高度重視備案工作,明確職能部門統籌教育移動應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備案工作。

內容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各直屬單位:

《教育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教育部網路安全和資訊化領導小組審定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並就做好教育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以下簡稱教育移動應用)備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教育移動應用備案工作。落實備案制度是規範教育移動應用管理的基礎。請各單位高度重視備案工作,明確職能部門統籌教育移動應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備案工作。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組織本地區的企業、社會機構等單位做好提供者備案,指導本地區的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做好提供者備案和使用者備案。

二、分階段完成教育移動應用備案工作。備案工作將依託國家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網址:http://app.eduyun.cn,以下簡稱公共服務體系)常態化開展。請各單位於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對現有教育移動應用的備案工作,並結合實際建立本地區、本單位的備案資訊動態更新機制,確保資料準確性。

三、設定ICP備案和等級保護備案緩衝期。 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為備案緩衝期,期間ICP備案和等級保護備案不作為備案的前置條件。請教育移動應用提供者在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ICP備案和等級保護備案,並及時在公共服務體系上傳、更新資訊。2020年2月1日起,未完成上述兩個備案的教育移動應用備案將被撤銷,並予以通報。

四、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各單位應向教育移動應用提供者和使用者認真解讀教育移動應用相關政策檔案,介紹《辦法》明確的備案流程和要求,指導工作人員開展備案工作。加強對廣大師生使用教育移動應用的宣傳教育,介紹相關政策,鼓勵在校師生共同維護切身利益。

五、提高事中事後監管能力。各單位應以備案為基礎建立監測預警通報機制,及時發現、處置問題隱患和安全事件。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建立本地區的監測預警通報機制,並與教育部進行資料共享。2020年2月1日起,公共服務體系將向社會公眾提供備案資訊查詢,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