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APP開發】鹿晗參投社交軟體被指涉黃 App連夜關閉部分功能
2017/02/09

【蘇州APP開發】鹿晗參投社交軟體被指涉黃 App連夜關閉部分功能

【蘇州APP開發】鹿晗參投社交軟體被指涉黃 App連夜關閉部分功能

每經記者 陳耀霖 每經編輯 陳俊傑

明星進軍投資圈的訊息越來越多。2月6日,90後人氣明星鹿晗聯合清流資本、新希望集團等宣佈共同成立清晗基金,引得創投圈和外界廣泛關注。但在當晚,就有報道稱,清晗基金參投的公司旗下是一個含有色情資訊的社交應用軟體「假裝情侶」。

2月6日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登陸「假裝情侶」App,發現在被曝出涉黃後,平臺中仍有一些涉及色情內容圖片或資訊存在。到了7日上午,該App「社團」版塊中原本有的「啪啪啪那些事」、「爆照專區」功能已緊急關閉。

本身作為平臺的社交App,如果充斥著涉黃資訊,App平臺是否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此,多位律師分析稱,在使用者註冊、資訊釋出等環節,App平臺應盡到相應的審查義務。此外,如果平臺有利用使用者釋出的黃色資訊牟利,則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不過,「假裝情侶」方面堅決否認軟體涉黃。2月7日下午,清流資本、清晗基金都對外發布宣告稱,「假裝情侶」App做的是興趣社交,公司拒絕被「情色」的標籤。同時,「假裝情侶」的負責人還稱,公司不會因為網路問題的普遍存在就聽之任之,而是會更加關注健康內容的傳播。

  ●事件發酵:「假裝情侶」連夜關閉部分功能

清晗基金剛宣佈成立,其參投公司旗下的社交軟體就陷入了涉黃風波。

工商資料顯示,清晗基金在2016年12月底投資了深圳對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對對科技),佔股3.33%,而這也是目前可以確定的清晗基金唯一的對外投資專案。除清晗基金外,清流資本還直接在對對科技中佔股6.66%。

「假裝情侶」是對對科技公司開發的一款主要產品,公司宣稱,該社交產品要打造90後的戀愛全過程社交。據稱,目前App使用者量已突破500萬。

6日晚,記者下載「假裝情侶」App時發現,整個App分為社團、話題、熱帖、同城等幾大版塊。其中,在社團的「啪啪啪那些事」、「爆照專區」中,有使用者將較為暴露的自拍照片進行上傳,並配著充滿性挑逗的語言。

此外,還有使用者在社交版塊暗示:可通過內建聊天功能進行涉黃的音像製品交易;在「熱帖」版塊中,也有一些疑似未滿十八歲的使用者釋出暴露的照片。

不過,當記者7日上午再次開啟該款App時,發現「啪啪啪那些事」、「爆照專區」等功能已經關閉,不可使用。同時,在「熱帖」等版塊中,一些使用者釋出的或涉色情內容的照片已被標註「色情或廣告」、「圖片違規」,顯示為不可見。

昨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工商登記資料上的對對科技公開電話,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我們很多事情都會加強處理的,非常感謝。現在不接受採訪,也不接受報道。」隨後,清流資本的一位工作人員亦拒絕了記者的採訪要求。

  ●當事公司否認涉黃:對色情內容絕不姑息

對對科技被鹿晗投資的清晗基金所相中,這被媒體報道後,據悉,假裝情侶App單日下載量增加了70%多。鹿晗作為明星投資人對於創業公司的巨大影響力可見一斑。

鹿晗本人對於該筆投資是否知情?對此,記者多次致電鹿晗經紀人手機,不過電話一直處於來電轉駁狀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類似直播平臺的「打賞」方式或是「假裝情侶」的盈利模式之一。該軟體包括了和陌生人速配功能,配對成功的物件成為「大房」、二房」、「三房」……記者看到,在與配對成功的「大房」聊天介面中,存在一項送禮功能,其中煙花、跑車、LV包等禮物價值777到1999「愛豆」不等,根據其充值規則,50元人民幣可充值500+20愛豆,698元可充值6980+600愛豆。

對於平臺被指存色情內容,「假裝情侶」及清晗基金等方面予以堅決否認。

2月7日,「清流資本」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釋出了文章,其中「假裝情侶」創始人Nancy Yu表示:「假裝情侶App堅決擁護國家政策,對網路色情內容絕不姑息」,「我們的社群社羣中一直都有違規違禁內容稽覈和舉報,我們不止會通過機器學習的技術手段加強過濾違規內容和違規使用者,同時加大團隊人力投入,人工稽覈方面也時時刻刻不鬆懈。」

7日下午,騰訊科技報道,清晗基金髮言人Amy也對此事進行了迴應,其表示,「假裝情侶」是一款面向年輕人的興趣社交社羣產品,作為早期企業,「產品增長的速度帶著團隊在拼命往前跑,希望在融資後能投入更多人力和技術力量在內容質量上,也歡迎大家的監督。」

Amy還表示,在違規處理方面,「假裝情侶」平臺啟用系統遮蔽和人工舉報處理結合把控,發現有不恰當圖片,一經舉報立刻刪除。並且會對嚴重問題進行禁言、封號、封裝置等處理。「假裝情侶」拒絕被情色,拒絕情色媒體標籤。同時,公司不會因為網路問題的普遍存在就聽之任之,而是會更加關注健康內容的傳播。

●律師觀點:社交平臺應加強審查監管

一些社交平臺上往往存在大量「涉黃」資訊的問題。實際上,資訊雖是由使用者釋出,但平臺是否需要承擔相應責任?對此,多位律師對記者分析稱,在使用者註冊、資訊釋出等環節,App平臺應盡到相應的審查過濾義務,否則涉嫌違法違規。

「根據網信辦去年釋出的‘賬號十條’等規定,網際網路使用者、平臺的名字不能暗示、挑逗、散步淫穢和色情資訊。目前部分社交軟體內嵌的功能名字帶有強烈的性暗示,這顯然不妥。」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中心研究員、副教授朱巍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而在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潘錦律師看來,諸如此類的社交軟體在註冊會員、內容釋出等環節上,應該盡到審查過濾的義務,而不能由使用者「自行發揮」。如果平臺主觀上放任色情內容釋出,甚至涉嫌招嫖、色情交易等資訊,即使作為網際網路接入提供者也要承擔連帶法律責任。

「比如會員註冊環節,如果完善身份證資訊註冊制,就可以將未成年人擋在某些‘門檻’外;而在內容釋出環節,作為提供網際網路服務的平臺來說,一是有人舉報違法內容要及時處理;二是更不能在主觀上通過任何形式推送涉黃內容上熱門、熱搜等版塊,否則就涉嫌違法。」潘錦進一步表示。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